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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颇具电竞天赋,16周岁即能以电竞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甲成长过程中。曾经多次收到生日礼物:7周岁时受赠鼠标一个,9周岁时受赠电脑一台,15周岁时受赠键盘(价值三万)一副。关于本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颇具电竞天赋,16周岁即能以电竞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甲成长过程中。曾经多次收到生日礼物:7周岁时受赠鼠标一个,9周岁时受赠电脑一台,15周岁时受赠键盘(价值三万)一副。关于本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4-19
60
问题
甲颇具电竞天赋,16周岁即能以电竞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甲成长过程中。曾经多次收到生日礼物:7周岁时受赠鼠标一个,9周岁时受赠电脑一台,15周岁时受赠键盘(价值三万)一副。关于本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鼠标的行为无效
C、受赠电脑的行为无效
D、受赠键盘的行为无效
答案
B
解析
自然人依据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非精神病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当中,甲现已年满16周岁,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电竞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A选项错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受赠鼠标时仅7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即便没有其他效力瑕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是无效,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实施。因此,B选项正确。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情形除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受赠电脑时是9周岁,受赠键盘时是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如果没有其他效力瑕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以及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虽然受赠电脑与键盘确实与其年龄、智力并不相当,但是受赠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当属有效。因此,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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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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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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