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dmin
2012-10-28
30
问题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答案
B
解析
B项错误,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指的是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苏某的安居权不在此列。D项正确,苏某享有和行使安居权的同时,也负有尊重他人权利(养鸽权)的义务,在必要的范围内负有容忍的义务。AC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h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本案涉及的诉讼期限和期间,说法正确的是()。若本案二审刑事裁定确系1997年10月1日后送达,而于此日生效的新《刑法》规定:除盗窃金融机构并数额特别巨大的和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的外,不再适用死刑。则本案如何处理?()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吴某系A县张家坡乡人,2005年3月因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吴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某区工商局欲对某企业进行处罚,但认为事关重大,于是请示某市工商局,某市工商局在进行调查研究后,对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处罚。于是某工商局就对该企业作出了停业处罚。该企业不服,欲提起诉讼,请问应以谁为被告?
某公安派出所所长苟某,乘中国民航飞机外出执行任务,将一支“六四”式手枪和50发子弹及警用匕首两把放人公文包中,委托熟人避开机场安全检查带上飞机。在飞行中,苟某与邻座的杜某在闲聊中因观点不合发生激烈争吵,继而互相扭打,苟某恼羞成怒,掏出包中手枪,顶住杜某脑门
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
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是:
随机试题
言语轻迟低微,欲言不能复言,为()(1998年第21题)
下列哪项可引起下腔静脉扩张
在液为涎的是
A、置沸水中略烫B、煮至透心C、蒸至透心D、蒸至杀死虫卵E、拌入黄酒蒸红参的加工方法为()
属于非磺酰脲类胰岛素分泌促进剂的降血糖药物是()。
休克患者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多少毫升以上
以下各项中,()是对自动进口许可正确的表述。
在现实生产生活中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最核心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