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与普通提款权

admin2013-11-20  10

问题 特别提款权与普通提款权

选项

答案第一、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第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人,是负债的增加。 第三、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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