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即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中的“分层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9-05-09  23

问题 关于我国“即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中的“分层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权限
B、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C、民族自治地方被赋予了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
D、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拥有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我国立法体制。A选项的错误在于国务院及其部委只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而不具备制定狭义上的法律的权限;关于这一知识点还需注意:一般而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作为例外,我国立法体制的“多层次”还表现为民族自治地方还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而经济特区的立法权限不能简单地说属于经济特区,而是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在此基础上还需注意:其他享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在行使相关权限时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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