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9年)2018年9月3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 (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019年)2018年9月3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 (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dmin
2022-05-11
51
问题
(2019年)2018年9月3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
(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不应立案。11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甲公司财产状况时发现:当年8月,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起重机5台,总金额50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2018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付清价款前,丙公司保留起重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时,甲公司已经收到5台起重机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已经支付价款总计40万元。11月3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起重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丙公司,丙公司立即要求管理人支付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丙公司遂要求收回起重机。此外,当年8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购买原材料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11月30日之前。10月20日,丁公司发货,甲公司于11月5日收到货物。11月8日,丁公司向甲公司催收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破产案件已为人民法院受理,遂要求取回该批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丁公司无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g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支付到期货款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质押给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并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并交付给了丙公司。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票据行为的是()。
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2017年4月1日,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将乙撞伤,因该事故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无力偿还该债务。此时乙调查得知,丙欠付甲到期货款10万元未偿还,甲虽然没有对丙提起诉讼,但是已书面通知丙偿还该债务;丁在2016年4月1日将甲打伤,甲对丁享有5万元债权,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随机试题
A.乙酰胆碱B.去甲肾上腺素C.5-羟色胺D.多巴胺E.肾上腺素安静情况下,控制骨骼肌血管舒缩的交感神经末梢释放
慢性肾衰竭最早出现的症状是
静脉输入25%甘露醇可达到()
空间数据对事物最基本的表示方法是()。
债务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某企业某年的财务杠杆系数为2.5,息税前利润(EBIT)的计划增长率为10%,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则该年每股收益(EPS)的增长率为()。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的审定部门是()。
简述当代教学观的变革趋势。
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
Whentheauthorsaysthecreativemindandthecriticalmind“cannotworkinparallel”(Line4,Para.1)inthewritingproc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