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于1995年12月初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国家专利局依法审查之后,1997年7月8日授予甲该项发明专利权。在国家专利局发布公告期的6个月内,乙对此项发明专利提出异议,认为该项专利权应为乙所有,因而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但该请

admin2014-01-15  23

问题 公民甲于1995年12月初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国家专利局依法审查之后,1997年7月8日授予甲该项发明专利权。在国家专利局发布公告期的6个月内,乙对此项发明专利提出异议,认为该项专利权应为乙所有,因而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但该请求被依法驳回。下列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本案中,专利局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为终局裁定,乙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专利局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是终局性裁定,乙不服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因为专利权纠纷是非常专业化的问题,所以乙既然选择了向专利复委员会申请复议这条救济途径,就丧失了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的权利
D、乙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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