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影剧院2007年9月取得下列收入: (1)放映电影门票收入210000元。 (2)放映电影过程中播映广告取得收入25000元。 (3)将场地出租给某公司开会,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 (4)自设歌舞厅,当月歌舞厅门票收入10000元,台位费、点歌费收入1

admin2013-03-24  28

问题 某影剧院2007年9月取得下列收入:
(1)放映电影门票收入210000元。
(2)放映电影过程中播映广告取得收入25000元。
(3)将场地出租给某公司开会,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
(4)自设歌舞厅,当月歌舞厅门票收入10000元,台位费、点歌费收入15000元,销售烟酒饮料收入20000元。已知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影剧院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选项

答案放映电影门票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范围;广告播映、场地出租均属于“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歌舞厅属于“娱乐业”税目征收范围。 应纳营业税额=210000×3%+25000×5%+3000×5%+(10000+15000+20000)×20%=6300+1250+150+9000=167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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