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释的考验期限,错误的说法有( )。

admin2008-06-22  21

问题 关于假释的考验期限,错误的说法有(    )。

选项 A、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B、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C、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D、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七年

答案A,D

解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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