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面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法中,(17)是不正确的。

admin2015-05-26  28

问题 (2013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面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法中,(17)是不正确的。

选项 A、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可依照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B、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C、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D、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答案A

解析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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