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供货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 )。

admin2021-02-01  11

问题 在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供货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    )。

选项 A、供货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B、采购方可通知供货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C、如采购方仍需要,供货方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D、供货方有义务发出发货协商通知
E、采购方接到发货通知后的15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

答案A,B,D,E

解析 不论合同内规定由供货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交接,还是采购方去自提,均要按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对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而不能按期交付的,若发生采购方的其他额外损失,这笔实际开支的费用也应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有义务发出发货协商通知。采购方接到发货通知后的15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V7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