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路径。(中山大学2011年研)

admin2018-10-30  56

问题 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路径。(中山大学2011年研)

选项

答案我国的社会工作发端于20世纪初,在二三十年代有较大发展,后有中断。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迅猛发展,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成形,而作为一种职业却始终未成形。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社会工作专业发挥其应有社会功能的瓶颈。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路径有以下几种: (1)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专业及职业的认同度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社会工作,和传统意义的社会工作不同,不是单靠热情、意愿就能够胜任的,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从事的。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动员,特别是通过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断强化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职业的认同。 (2)明确社会工作者(人才)的岗位设置 没有相对明确的工作岗位,社会工作职业化是无从谈起的。在我国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之初,应当联合政府、学术界、社会福利机构等方面的力量,结合中国实际并借鉴国(境)外经验,对社会工作岗位的特征(要求)加以明确界定,科学测算一定时期内国家对社会工作者(人才)的数量及结构需求,对现有的社会工作岗位加以规范化建设,同时根据需要加快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 (3)健全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 为稳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当前应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特别是职业资格认定制度、职务(职称)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在职(业余)培训制度等的建立与完善。 对人职资格的严格要求需要相应的薪酬福利制度相配合,没有一个富有激励功能的薪酬福利制度,社会工作职业也是缺乏吸引力的。鉴于社会工作奉献、利他的职业特点,国家在统筹制定薪酬福利制度时,应注意向社会工作职业倾斜。社会工作职业薪酬福利制度要与职务(职称)体系密切结合,并与绩效考核制度紧密挂钩,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 (4)加快第三部门发展,拓展专业服务的发展空间 在我国,长期以来所存在的主要是一种直接针对社会上的困难群体,由政府相关部门(如民政部)或群团组织开展的带有行政色彩的服务活动,即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 目前第三部门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其规模力量等都还十分薄弱。但是从发展趋势看,政府不可能直接经办所有的社会服务工作,大量的社会服务工作都要过渡到由第三部门来承担。从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需要出发,必须加快第三部门的发展。 (5)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的衔接 ①建立规范的专业实习制度 鉴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培养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比较规范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专科生、本科生乃至硕士生的实习教育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教师和实习机构有经验成员相结合的实习督导制度,推动学校和政府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机构等密切合作,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 ②推动建立专业学位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的制度 应借鉴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融为一体的经验,即学生从大学毕业就意味着获得了社会工作的相关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进入职业岗位;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即必须经过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训练才具备从业资格。通过制度规范,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体系之间建立明确的衔接关系,改变目前存在的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现象。在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领域培养大量的专业人才。 (6)探索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本土路径 社会工作职业化受本土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价值体系、发展阶段、民族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中国目前处在快速的社会转型之中,上述因素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西方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一些带有普世价值的经验或做法值得参考、借鉴,但决不能照搬照抄。事实上照搬照抄也是行不通的。根据中国人一般重视家庭、亲情、邻里街坊关系的传统,就可以探索出更加符合民族特色的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途径或推进策略。 (7)加大政府部门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方面的力度 对政府部门内部的一些涉及社会管理的岗位,也应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提出必要的要求。在公务员招考时,可规定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优先的条件。从其他专业进入此类岗位,要进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在职业资格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岗位的入职要求,是否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训练并获得相应文凭应当成为人职的基本资格要求,否则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更高层次的要求是受过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方能成为注册社工或取得从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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