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恒利发展于2018年6月3日,与维义高科
(2015年)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恒利发展于2018年6月3日,与维义高科
admin
2020-04-14
35
问题
(2015年)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恒利发展于2018年6月3日,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
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初拟了发行方案,有如下内容:(1)拟发行的债券规模为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元;(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
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为4.5亿股,2.3亿股赞成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占51%,符合作出决议的表决权比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S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汽车,总价款20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0万元,每月15日支付。甲公司按期支付6次共计120万元后,因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停止付款,现甲公司已有2个月未按期付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项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经过10年时,甲公司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并办理了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取得该项建设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
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本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大华公司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甲公司18%的股份。自2015年7月1日起,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丙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开始不断增持甲公司
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本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大华公司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甲公司18%的股份。自2015年7月1日起,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丙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开始不断增持甲公司
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的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2月1日,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6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签订了书面房屋买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4月4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4月5日,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6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是()。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人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
随机试题
肺鱼是一类可用“肺”呼吸的肉鳍鱼,它们的“肺”是特化的鱼鳔,能吸收空气。这一特殊技能使其可以摆脱水的束缚,在河水干涸时潜入洞穴,躲在分泌物形成的茧中,等待雨季到来。此外,肺鱼还是能“啃硬骨头”的鱼,它们咬合力强大,一些带壳的无脊椎动物也是其捕食对象,这种能
男性,60岁,体重50kg,以往无心血管病史,走路不慎,滑入刚溶的石灰水中,两下肢烫伤。按照国内常用公式计算,该患者第1个24小时输液总量(包括2000ml水分在内)应是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主要原因是
当事人在执行法院生效裁决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
下列不属于市场营销组合的主要要素的是()。
阅读《游黄山后记》一文中部分材料并回答问题。初四日……转入石门,越天都之胁而下,则天都、莲花二顶,俱秀出天半。路旁一歧东上,乃昔所未至者,遂前趋直上,几达天都侧。复北上,行石罅中,石峰片片夹起,路宛转石间,塞者凿之,陡者级之,断者架木通之,悬者植
在行政领导的主要方式中,行政领导者运用启发、诱导等方法,使下属接受并贯彻自己意图的领导方式属于()。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2017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12620亿元,比上年增长6.4%,增速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2017年全年固定通信业务收入完成3549亿元,比上年增长8.4%,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为28.1%,2017年,在固定通信业务中固定数据
如果分配给子网Y1的网络号为216.28.64.0,分配给子网Y2分配的网络号为216.28.16.0~216.28.31.0。如果连接这两个子网的路由器收到一个目标地址为11011000.00011100.01000011.00100001的IP数据报,
Concerningmoneyoranythingelse,conflictsbetweenhusbandandwifeusuallyreflectapowerstruggle.Conflictsbetweenpar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