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admin2017-03-14  25

问题 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选项 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
B、行政判决书
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书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因此,本题四个选项中的法律文书都能够作为民事执行的根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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