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2-08
23
问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答案
4
解析
本题涉及质权的效力和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动产质权的生效除双方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以外,还应实际交付质物。本题中,甲虽与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质物,故质押合同不生效。甲又将该车卖与了丙,因甲为该车的所有权人,所以该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因不对该车享有质权,故不能对丙进行追偿。故本题选项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O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纠纷,当事人可申请仲裁的有:
刘某申请购房贷款,王某作为其一般保证人,现刘某无力还贷款,银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2004年6月8日,公民李甲因意外受轻伤入院治疗,大夫误诊致使李甲成为植物人。其姐李乙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则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乙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2000年10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100万元债权由丙公司享有,但未通知乙公司。同年12月,丙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归还欠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将一匹马租给乙,乙因向丙借款,又将该马出质给丙,因乙无力还款,丙欲对该马行使质权,遭甲反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北京天明科贸中心与湖南地新制革厂签订了皮衣买卖合同。事后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如因皮衣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因送货地点发生争议,天明科贸中心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此案,地新制革厂亦应诉答辩。法院
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4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厂于2001年10月向某市乙厂发出一份已盖章的订货合同,欲订购某货物若干吨,价格若干元,于11月上旬交货。乙厂接到合同后,于承诺期限后送达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但在合同上加上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甲厂收到回函后,对乙厂改动意见不统一
随机试题
长途电话网DCl级间采用星状结构,以下各级主要采用逐级汇接。()
女,35岁。宫内节育器避孕10年,阴道不规则流血2个月,要求取环,妇科检查:外阴阴道充血,阴道少量流血,伴异味,宫颈光滑,子宫及双侧附件未触及异常,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2003年第51题]推拉自动门安装的质量要求,下列哪条是不正确的?
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八大类,其中包括()。
某客户于2007年12月1日在银行新开立了一个存款账户,并存入一笔10000元的活期存款,假定年利率为1%,利息税率为5%,采用积数计息法计息。该客户于2007年12月18日通过ATM机查询账上余额,假设期间没有进行任何存取,查询也无须付费,则该客户将在A
以下哪几项是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的观点?()
“学前知识系统化教学”的教育内容包括儿童生活的组织与教育、节日和娱乐、________三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爱财如命:挥金如土
A、HewasastudentatWestCoastUniversity.B、HewasmajoringinFinanceatuniversity.C、Hehassomeworkexperienceasapay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