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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06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06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0-12-08
25
问题
(2006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答案
B,D
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前举行预备会议,乡镇人大不举行。A项错误。根据同法第15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同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而非主持,所以C项错误。根据同法第11条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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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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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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