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admin2014-11-13  46

问题 (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选项

答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营业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如下公式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一营业税税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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