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10-10  59

问题 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金某可以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B、金某可以向某派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金某可以以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对某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区公安分局拒绝受理复议,可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故C项正确。D项考查的是行政处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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