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08-28  36

问题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是保安处分采取从旧主义
B、空间效力上采取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为辅
C、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保安处分属于从刑
D、原则体例均效法西方刑法

答案8

解析 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刑法》的内容特点。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3月公布了第一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旧刑法”,1935年1月公布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称“新刑法”。从时间效力上看,“新刑法”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是保安处分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附条件从新主义”,可见,A项表述错误。从空间效力上看,“新刑法”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同时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可见,B项表述错误。从刑罚体系上看,“新刑法”分主刑、从刑,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刑分为褫夺公权和没收,另有保安处分。但是,保安处分属于主刑,而不是从刑,可见,C项表述错误。从原则体例上看,“新刑法”均效法西方刑法,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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