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
2009-01-19
29
问题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陪审制度是民主原则在英国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B、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
C、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D、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答案
2
解析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而广泛运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判节奏也要求效率化,逐渐限制了陪审制的运用。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因此A、C、D项正确,B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K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问题。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
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项专利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法院调解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9题)
甲公司是某地龙头企业,以生产建筑钢材为主业,由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疲软,甲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此前甲已将其厂房抵押给了A银行,办公楼则被B法院查封,现在甲公司不可以采取的融资手段包括:()
下列关于一人公司的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2003年上半年,“非典”在我国许多地方肆虐。此间有人发布谣言,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有关国家机关及时对某些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某些事实进行澄清,消除了影响。这些行为说明()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他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下列哪些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罗马法学家是谁?划分标准是:
随机试题
A.虹膜B.脉络膜C.睫状体D.晶状体E.玻璃体眼前房与眼后房的分界是
RA的关节畸形可表现为
鼻咽癌的好发部位是
A.甘露醇 B.尿激酶 C.巴曲酶 D.阿司匹林 E.低分子肝素脑梗死的溶栓治疗中,常用的药物是
某男,10岁,突发腹绞痛,乡村医生诊断为蛔虫腹痛,建议自取花椒适量治疗,此药除杀虫止痛外,还能()。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且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即丧失了处分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是《狗占马槽》中的人物。
CPU的中文名称是_______。
A、threatenedthepoliceB、tooksomehostagesC、robbedabankD、lockedhimselfinahouseD
GreenlandandAntarcticaarelosingiceatafasterandfasterrate,accordingtoanewstudythathastrackedtherateofmel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