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江某认为本案书记员张某、审判员李某与该行政机关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9-01-22  30

问题 江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江某认为本案书记员张某、审判员李某与该行政机关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江某有权申请李某回避
B、江某无权申请张某回避
C、李某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李某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答案A,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江某认为审判人员李某与该行政机关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可以申请其回避,选项A正确。由于申请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因此江某有权申请张某回避,选项B错误。审判人员李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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