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
admin
2015-06-17
23
问题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曹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
请回答下列题目。(2012年试卷三第93、94题)
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C、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
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名义股东的股权处分行为。也就是如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进行了诸如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处分行为的效力如何?请大家注意:此时比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来处理。
①A选项,应为“有权处分行为”。因为李三为名义股东,在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均为李三的名字,并没有出现登记错误,所以其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有权处分。
②B选项,该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此不赘述。
③C选项,本题难以判断王二是恶意,所以推断其为善意,并且李三的转让股权已经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王二可以取得股权。
④本题法律依据为: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而《物权法》第106条为物权的善意取得。即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E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4年5月王某想张某借了5万元用于建房,约定3个月内归还,2004年8月王某不愿偿还,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2004年9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在调解书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所有欠款。2004年9月20日,调解协议生效。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成员,于1998年完成职务作品中篇纪实报告文学。关于该作品的使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企业向乙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题。3年后,张某的母亲因意外事故死亡,根据张某为其母亲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公司应向谁支付保险金?(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田园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10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并于10月1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2个月,并定于12月1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于本案,以下哪个i舅法是正
广东某公司与美国仙童公司合资经营瑞迪科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各方权利义务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后又签订了合营企业协议,协议对合同的一些实质内容作了修改,在合营企业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争议,由于合同和协议的实质内容有差异,那么,解决他们之间纷争的依据是
甲、乙、丙、丁、戊五个自然人想要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五人起草了一份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哪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本案合同之债可以通过甲方和乙厂签订合同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B、本案中,合同之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选择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C、本案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权行使的期限D、若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禁止出售10号柴油,则只能以0号柴油为履行
随机试题
审美形态的特征:________、贯通性、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这篇短文,完成下列问题。希望哲学论要(节选)
Heberden结节
[2008年,第114题]某项目初期投资150万元,年运营成本90万元,寿命期5年,寿命期末收回残值20万元,企业基准折现率10%,则该项目的费用现值为()万元。
影响管道防腐层的附着质量和防腐效果的因素有()。
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下列选项中属于施工单位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是()。
下列各项中,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的有()。
简述南朝乐府民歌的艺术特色。
在一个容量为10的循环队列中,若头指针为6,尾指针为1,则此时该循环队列中共有的元素个数为()。
JeanneLavaleisan18-year-oldstudentattheArtDecoCollegeofArtandDesigninAntwerp,Belgium.Oneoftheworld’smajo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