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秦汉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4-26  29

问题 下列关于秦汉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并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B、汉景帝时废除了肉刑,并确立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这一原则为此后的封建法典所继承
C、秦律中已经确立了区分故意和过失原则、累犯教唆犯加重原则、诬告反坐原则
D、汉代的刑罚种类主要包括六大类,笞刑、徒刑、徙边、禁锢;死刑、耻辱刑

答案4

解析 秦代法律所规定的罪名极为繁多,且尚无系统分类,更未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刑罚主要包括8大类——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5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3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注意:秦尚未形成完整的刑罚体系。秦律规定,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因此A项不正确。汉代文帝、景帝时废除了肉刑,汉宣帝确立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这是儒家思想对汉律影响的代表原则,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因此B项不正确。秦律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4)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5)累犯加重原则。(6)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7)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8)诬告反坐原则。其中包括C项的内容,故C正确。耻辱刑是秦代的刑罚方式,汉代已经废除。应为赎刑。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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