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和小刚都是年满11周岁的小学生,上课期间老师出去接电话,二人争吵扭打起来。小童被击中眼部,几乎失明,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

admin2019-05-07  26

问题 小童和小刚都是年满11周岁的小学生,上课期间老师出去接电话,二人争吵扭打起来。小童被击中眼部,几乎失明,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

选项 A、小刚
B、学校及小刚监护人
C、小童和小刚
D、小刚及其监护人

答案B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指出,“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中的小刚年满十一岁。应该对其造成小童受伤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小刚只有十一岁,其造成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款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题目中的老师上课期间出去接电话,对学生的争吵扭打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学校对事件应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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