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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某与杨某是好朋友,一日杨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杨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杨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杨某,
柳某与杨某是好朋友,一日杨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杨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杨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杨某,
admin
2009-04-23
26
问题
柳某与杨某是好朋友,一日杨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杨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杨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杨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杨某家。对于柳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选项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B、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C、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D、柳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本题的关键问题在于,柳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中止的时间要求。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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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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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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