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03-17  61

问题 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
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
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

答案C,D

解析 《刑法》第284条之1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1E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