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校从乙电脑公司购进100台电脑,全部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一直拖着不付退货款。于是甲校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乙公司已被丙公司兼并,成为一个下属分公司。原乙公司经理以乙公司早已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丙公司认为该债务属原

admin2009-05-14  23

问题 甲校从乙电脑公司购进100台电脑,全部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一直拖着不付退货款。于是甲校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乙公司已被丙公司兼并,成为一个下属分公司。原乙公司经理以乙公司早已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丙公司认为该债务属原乙公司,与丙公司无关。该货款:(    )。

选项 A、由乙公司承担,因为它是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
B、由乙公司经理承担,因为合同是他同意签订的
C、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它承受了原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D、应该消灭,因为原合同一方已经不存在

答案4

解析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丙公司承担,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1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