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笔记本电脑扣押,并责令其10天内还款。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但没暂停保全措施。本案中法

admin2009-05-12  23

问题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笔记本电脑扣押,并责令其10天内还款。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但没暂停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财产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责令乙10天内还款
D、没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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