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对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2010年一综一第39题)

admin2019-06-28  11

问题 南京国民政府对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2010年一综一第39题)

选项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D、国民大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南京国民政府的组织机构。司法院大法官,是中国台湾依照中国台湾“宪法”于最高司法机关——“司法院”中所设置,具有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职务、审理政党违宪解散案及“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权限之常设机关。大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其职权主要在于审理以下四类案件:其一、解释“宪法”。其二、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其三、政党“违宪”解散案。其四、“总统”、“副总统”弹劾案。对于解释“宪法”与统一解释法令案件,大法官以会议方式合议审理;对于政党“违宪”解散与“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件,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合议审理之。因此应选答案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wK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