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1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2014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5

admin2015-08-28  35

问题 甲企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1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2014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5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10万元。
    (2)全年发生销售费用200万元,其中含当年发生的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
    (3)全年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含向关联企业支付的一年期贷款的利息费用84万元。已知,借款本金为1200万元,关联企业对甲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500万元,且实际税负低于甲企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4)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直接资助贫困大学生4万元。
    (5)企业接受捐赠设备一台,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2)计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4)计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5)计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6)计算甲企业201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实际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5000×5‰=2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50%=25(万元)。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100一(30一18)+25—10=103(万元)。 (3)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5000×15%=750(万元)>50+40=9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该企业在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4)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该债资比为2:1。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500×2×6%=60(万元),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300—84+60=276(万元)。 (5)直接资助贫困大学生4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50—4=46(万元)。 (6)企业接受捐赠设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30+5.1=35.1(万元)。 甲企业201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0—500一103—200—276—46+35.1=2710.1(万元)。 (7)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7l0.1×15%=406.5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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