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和PC钢绞线等金属制品,由于甲公司股权比例较为分散,因此不存在实际控制人。2017年2月1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盘。甲公司准备与A有限责任公

admin2019-08-28  21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和PC钢绞线等金属制品,由于甲公司股权比例较为分散,因此不存在实际控制人。2017年2月1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盘。甲公司准备与A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收购资产与发行股份的协议,甲公司计划向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行股份用于购买A公司的全部资产,交易金额为5200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A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

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投行专业人士讨论具体重组方案细节,重组要点如下:
(1)A公司从事手机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其已研发完成某款LOL游戏,公测后市场反馈火爆,预计收入大增。此次收购完成后,甲公司主营业务可能发生根本变化。
(2)重组完成后的甲公司股权依然分散(无持股比例超过30%的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前三名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互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甲公司依然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但A公司原有股东向甲公司派出的董事能够支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甲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市场参考价的6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重组草案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
2017年4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的重组方案因故未予决议通过,重组失败。
甲公司准备收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B公司。B公司章程中约定“通过收购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到20%的,即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需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已经通过协议方式收购B公司股份达到13%,成为B公司第一大股东,甲公司欲5月11日通过“新三板市场”继续购买B公司的股份。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A公司的重组是否构成“借壳上市”的情形?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与A公司的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属于借壳上市的情形。此外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本题中,控制权和主营业务均发生了变更。虽然A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资产净额均未达到甲公司相应指标的100%以上,但是可能导致甲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金属制品生产转变为游戏行业),A公司的董事可以支配甲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属于借壳上市的情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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