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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CSID的争端解决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ICSID的争端解决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09-01-19
20
问题
关于ICSID的争端解决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ICSID的仲裁庭只能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的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协商指定,且被指定的仲裁员不得为争议一方的国民
B、仲裁庭争议解决应当适用双方共同选定的法律,如无此选择,应适用争议一方的法律以及国际法规则
C、仲裁裁决应当说明所依据的理由,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不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但必须公布裁决的结果
D、中心所作出的裁决,在各方均为《纽约公约》的成员国时,缔约国法院可以裁决违背当地的公共秩序为由拒绝承认与执行
答案
1,4,8
解析
ICSID中心是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争端的机构,其仲裁庭可由双方同意的独任或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的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协商指定,且被指定的仲裁员不得为争议一方的国民。A项认为只能由三名仲裁员组成,故表述错误。仲裁庭争议解决应当适用双方共同选定的法律,没有选择时,应适用争议一方的法律以及国际法相关规则,故B项表述正确。关于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当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未经当事人同意的,裁决结果不得对外公布,可见C项表述错误,当选。中心的裁决的效力不同于《纽约公约》的裁决,后者当事国的法院可以依据《纽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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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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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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