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减刑的做法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

admin2014-02-27  28

问题 下列减刑的做法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

选项 A、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缓刑考验期内甲没有故意犯罪,而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将原判刑罚减为20年有期徒刑
B、乙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乙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原判刑罚减为两年有期徒刑,同时将缓刑考验期限减为三年
C、丙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一年后因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将原判刑罚减为15年有期徒刑
D、丁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缓刑考验期内丁没有故意犯罪,因此将原判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同时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缩短至10年

答案4,8

解析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由此可见A正确。第80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由此可见只有刑罚减至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才可能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进行缩减,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对无期徒刑犯减刑应在其服刑两年以后进行,所以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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