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亥法律顾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亥法律顾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12-08-16
29
问题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亥法律顾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只要使用非农用地,且控制在70公顷以下,找到当地县政府就可以批准
B、只要占用了规划外的农用地。就必须找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C、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即使占用农用地,无须再报省政府批准
D、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如果占用农用地,还须再报省政府批准
答案
A,D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该条可知B、C项正确,D项错误。该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根据该条可知A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面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下面关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联想律师事务所为提升所里的业务量在当地法律报上作了一个整版广告,某日甲通过报纸找到联想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代理一件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后,张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并表示将会上诉。回答下列问题:
2001年7月份,A公司经催告,以没有资金为由欠缴税款10万元。税务机关经调查发现,同年6月底,A公司免除B公司对其的到期债务5万元。下列说法于法有据的是()。
以下关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追溯力的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此案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
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关系表现有:()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责任竞合:
在行政诉讼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随机试题
下列电信业务中,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是()业务。
双眼睑下垂常见于()
患者,女,38岁。颈部结块如梅李,大小不等,与表皮粘连,质硬,推之活动差,皮色暗红,中心变黑,触之波动,伴情志抑郁,心烦易怒,潮热盗汗,舌红,少苔,脉细数。诊断为
对房地产市场销售状况与销售潜力的调研,属于()。
民用建筑基地路面的横向坡度是:[2010年第34题]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应主要考虑()。
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1F400000-1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
有一些事物,是在语言之外却又不亚于语言的,笑,便是其中之一。因为,笑尽管没有言辞,却是除人以外任何动物都发不出来的。一只狗,躺卧在炉前地毯上,因痛哭而呜咽,或因欢乐而吠叫,我们自会明白它的意思,而不觉有什么怪异之处。然而,假如它放声大笑呢?假如,当你走进房
“文化发展论”和“内化论”是()提出的。
Sorry,dear!Ihavesomeworktodotonight.Canwechangeourplanto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