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admin
2021-08-03
22
问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选项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民事诉讼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上诉无效。由此可知,上诉状的提交是产生上诉效力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案中,因为王某只是向送达人郑某表示其要上诉而未提交上诉状,所以不产生上诉的效力。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上诉方式与起诉方式的差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起诉可以有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而上诉的提起则只有书面形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厂向乙公司和丙公司发出内容相同的两封电报,称:“本厂急需空调机20台,价格每台3000元,若有意,请3天内发货,货到付款。”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给甲公司回电一封,称:“有货,立即发货。”甲公司按照乙公司要求将60000元货款电汇给了乙公司。丙公司收到电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5万斤伪称A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而此时恰适A国流行畜病,A国牛肉无人问津,而国产牛肉价格上涨,甲遂决定履行该合同,而乙公司则希望以高价将该批牛肉卖给其他客户,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1)~(3)题。(10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4~96)关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1)一(3)题。(08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1~93)如果贺某打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
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人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0年司考.卷三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0年司考.卷三.单8)
下列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有()。
神灵药业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某影楼摄影师甲为新婚夫妇乙、丙制作的婚纱照,用于其壮阳药品的广告宣传上,并且将该照片上丈夫乙的头像用另一男子的形象进行覆盖,配以“某某药,安神固精,有效增进夫妻感情”等广告词。该广告大肆传播后,造成不良影响。问:神灵药业公司
随机试题
实验设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A.气上B.气下C.气缓D.气结E.气消
患者,女性,30岁,开口受限1年,既往有关节弹响史。临床检查见开口度1指半,开口型左偏。颞下颌关节上腔造影侧位体层闭口位片的正常影像应当是
升麻葛根汤中配伍升麻的用意是()
下列不属于中央银行负债的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的证件及资料有()。
下列谱例属于哪种类型的音乐?()
2004×(2.3×47+2.4)÷(2.4×47-2.3)的值为:
下列程序段执行时在屏幕上显示的结果是DIMEa(6)a(1)=1a(2)=1FORi=3TO6a(i)=a(i一1)+a(i一2)NEXT?a(6)
BetterControlofTBSeenIfaFasterCureIsFoundTheWorldHealthOrganizationestimatesthataboutone-thirdofallpeo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