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一第73题)某申请人用英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要求的保护类型为发明。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40

问题 (2011年卷一第73题)某申请人用英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要求的保护类型为发明。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该申请应当以英文进行国际公布
B、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该申请的进入日后一个月内进行国家公布
C、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国家公布时应当公布该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
D、自国家公布之日起该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答案A,C,D

解析 A.《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8.3条“公布语言”(a)规定:“如果国际申请是用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韩文、葡萄牙文、俄文或者西班牙文(‘公布语言’)提出的,该申请应该以其提出时使用的语言公布。”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C.《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4条第1款规定:“对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相关规定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国际申请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的,应当公布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4条第2款规定:“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由国际局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之日起适用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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