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小王将其电脑交由小李保管,小赵至小李家做客,看中了该电脑,愿意以市场价购买,小李觉得价格合适,与小王联系未果,擅自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卖给小赵,但未告知小赵实情。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小王将其电脑交由小李保管,小赵至小李家做客,看中了该电脑,愿意以市场价购买,小李觉得价格合适,与小王联系未果,擅自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卖给小赵,但未告知小赵实情。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10-10
30
问题
小王将其电脑交由小李保管,小赵至小李家做客,看中了该电脑,愿意以市场价购买,小李觉得价格合适,与小王联系未果,擅自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卖给小赵,但未告知小赵实情。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小李属于无权处分,其与小赵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B、若小王对小李的无权处分行为进行追认,则小赵可原始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小赵可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
D、小李是为了小王的利益才将其电脑出售,因此小李的行为构成合法的无因管理
答案
C
解析
小李属于无权处分,但根据无权处分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其处分行为,即将电脑交付于小赵的行为效力待定,需要小王进行追认,若小王予以追认,则小赵可依据继受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若小王不追认,则只有小赵在交易时属于善意,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小李明知其没有对电脑的处分权,而擅自处分电脑,属于明知他人事务而作为自己事务管理,不构成合法的无因管理,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故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有林场为了解决本单位的职工福利问题,擅自采伐所管理的林木1000余棵。其行为属于()。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牵连犯的构成特征,不包括()。
甲和乙是一对有雄心壮志的青年夫妻。他俩决定成立一家公司,可手头资金不够,甲和乙觉得这样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大不好看,就想通过伪造的商业零售发票,虚添商品实物价值人民币等方式,将只有50的资本的公司注册成具有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对甲和乙的如何评价(
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还有一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甲还须执行的最长刑期是()。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某甲明知乙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且认为你情我愿不构成犯罪。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
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 )。
随机试题
试述质量改进的对策。
F’(x)
A.补中益气汤B.归脾汤C.知柏地黄丸D.无比山药丸101.患者血淋日久,尿痛不甚神疲乏力,面色无华,治宜选用
常用的洗眼液为()
患者朱某因阑尾炎住院,医师甲认为应当立即手术,朱某不同意,要求保守治疗。至第2天晚间,发生阑尾炎穿孔,急行手术。术者医师乙告知患者,由于没及时手术,已形成严重腹膜炎,后遗症难免。术后几天中,朱某一直腹痛。主治医师丙认为是腹膜炎所致,未予特殊处理。后发现是腹
关于房地产贷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短路电流计算中,下列选项中假设条件错误的是哪项?
(2017·辽宁)受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既是德育的客体又是德育的主体。()
在西班牙,“慢食”一直是在人们头脑中_________的饮食观念。与“慢食”一脉相承的是西班牙人“慢生活”的态度:大厦电梯里面没有关门按键,大家都是等待电梯门缓缓关上;和午餐相伴的还有午睡,尤其在西班牙南部最为炎热的地方,小店业主都会在14点到17点之间关
Theywereinvitedtoanimportantball______thefirsttimeintheirli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