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进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兴汇有限公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

admin2017-03-01  31

问题 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进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兴汇有限公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
B、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行
C、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要求
D、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题。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该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先行处理为前提,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赔偿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兴汇有限公司已经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此C项正确,应当选。《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2条规定,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兴汇有限公司主张对方赔偿损失,应当首先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D项正确,应当选。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中一般是由被告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但是原告也承担证明自己受到伤害或损害的责任,考生不要混淆。《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行政诉讼法对涉外案件的规定。题中原告兴汇有限公司不是外国的组织,因此此案不是涉外行政案件,A项错误,不应当选。该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题中并未交代补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或者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就一般情况而言,诉讼中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因此B项错误,不应选。综上,CD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k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