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9年度利润表显示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并以该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010年6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甲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2009年6月“营业外支出”有一笔业务借方发生额为10万

admin2017-11-20  14

问题 甲公司2009年度利润表显示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并以该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010年6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甲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2009年6月“营业外支出”有一笔业务借方发生额为10万元,稽查人员通过询问和稽查有关凭证资料等,确定该笔业务是2009年6月该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另外,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发现,企业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一批,按成本价70万元核算,同类产品市场售价为120万元。
地税稽查人员对企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①地税稽查人员认为该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准确,拟调整增加该公司2009年度纳税所得额。
②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处罚标准,按所逃避缴纳税额的50%处以罚款7.5万元。(假定没有其他涉税事宜)
请谈谈你对市地税稽查人员处理意见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②逃避缴纳税款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额,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在本题中,并不存在以上所述行为,所以不应按照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kb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