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22-05-11
21
问题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承揽人可以自行留存其所承揽物品的复制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B、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j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结婚多年,甲的母亲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但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乙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已知甲、乙均无未还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lO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若在代位权诉讼中,法院判决甲胜诉
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发布并实施了,甲乙丙丁四位同学进行学习后有以下看法:甲同学说,我们家2014年买的房子(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乙同学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土部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室友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本案的鉴定意见产生争议,则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问题: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患者,男,60岁。腹胀大如敢,按之如曩裹水,有波动感。应首先考虑的是
患者,男,25岁,急性腹痛患者,该患者临床表现中符合炎症性急腹症特点的是()
由于某些化学成分的血液浓度具有周期性变化,血液标本采集时,应尽可能在()采集。
(2006年)下列关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权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基站收发信台(BTS)在移动通信系统中的位置处于()之间。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
董希文的油画《开国大典》成功地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件。()
试论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日:“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吾后,观百兽之见吾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
Expertshavelongknownthatchildrenimitatemanyofthedeeds—goodandbad—thattheyseeontelevision.Butithasrarelybe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