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 )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dmin2012-04-11  22

问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   )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选项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
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公告
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

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故A说法是正确,不是应选答案。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B说法是错误的,是应选答案。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CD说法正确,不应选。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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