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法制的指导思想经历了哪些发展变化?

admin2015-12-30  23

问题 汉代法制的指导思想经历了哪些发展变化?

选项

答案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前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汉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也相应发生很大变化,从总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1)汉初至文景时期。这一时期,是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观念的指导思想。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老子即老聃。黄老思想的特点是“无为而治”。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政权。崇尚元为的黄老思想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重视。到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 在黄老思想的指导下,汉高祖首先废除秦朝繁苛的法律,制定《九章律》,奠定汉代法制的基础;实行十五税一,减轻百姓的租税负担。文、景时期继续减轻赋税,并推行刑制改革,废除某些肉刑。黄老思想与西汉初期的社会需要相符合,促进了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2)汉武帝以后。这一时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 经过西汉初期70余年的休养生息,国家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但是,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也逐渐强大,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继续推行以前的“无为而治”、“约法省刑”已经难以奏效,统治者不得不转变立法思想。 为了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汉武帝采纳的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上确立了儒学的独尊地位,以“德主刑辅”作为官方正统法制思想。强调治理国家要把德与刑结合起来,但以德为主,以刑为辅;要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便成为汉武帝以后汉王朝法制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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