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下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下
admin
2013-04-07
25
问题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 )
选项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
A,C,D
解析
乙作为甲的妻子应当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选项A应选。丁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因此选项C应选。甲死时,其子已死,由其孙戊代位继承其父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选项D也应选。丙作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且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依法丧失继承权。因此选项B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h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不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下列有关我国市场经济对法治的作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具备合法的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唐朝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适用的原则是()
甲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甲与公安机关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厉行法治保护中小企业正当权益,体现的法律价值主要是()。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关于这一规则的逻辑结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王某精神损害赔偿。下述说法
下列国家或地区对法律进行公私法划分的是()
随机试题
股骨头无菌坏死的MRI表现分型错误的是
请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古时候,惠州有一对亲姐妹嫁在同一个村子,又互为邻居。姐姐没有生育,其夫又娶了小老婆。这一天,妹妹生了男孩。正巧,姐夫的小老婆同一天生了个女孩,但他们却对外诡称生的是儿子。一天半夜,他们放火烧了一间房屋,趁人们救火忙乱
下列各种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某企业2015年支付如下费用:合同工工资105万元,实习生工资20万元,返聘离休人员工资30万元,劳务派遣公司用工费40万元。2015年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限额是()万元。
下列选项中对民法所称期间相关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作为执业人员所必须遵守的从业人员道德标准。其包括()。
PC机通过下列哪一条途径启动硬件中断服务程序执行?
下列语句的输出结果为PrintFormat$(5689.36,"000,000.000")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AA{charc;public:AA():c(’X’){}AA(c
Amultinationalcorporationisacorporateenterprise,whichthoughheadquarteredinonecountry,conductsitsoperationsthrou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