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admin2014-11-17  28

问题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唐律疏议.名例》

选项

答案

解析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特权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
(1)议亲,即皇亲国戚,包括皇帝袒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
(2)议故,即皇帝的亲密故旧。
(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
(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
(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
(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
(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
(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议”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官当,指凡议、请、减以下的官员,犯徒以下罪,若是私罪,五品以上,一官可抵徒刑二年,五品以下九品以上,一官可抵徒刑一年;若是公罪,则各可多当徒刑一年。唐律还规定,凡一人有多种官爵的,可以先以高者当,再以低者及历任官当。“若罪小官大,罪轻不尽其官,则可留官收赎;若罪大官小,官不尽其罪,余罪亦可收赎。”因官当而免官者,一年以后仍可降一级任用。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唐律中规定的这一整套办法,已将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上升为系统、规范而详密的法律制度,办法多种多样,使得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僚犯罪时,均可通过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来逃脱或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这就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制的“身份法”特点。其源于儒家所倡导的“礼有差等、贵贱不愆”的思想,是封建伦理道德与国家统治力量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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