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甲企业2017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取得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从B国的分支机构分回国内的利润为21万元,B

admin2022-10-01  39

问题 我国甲企业2017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取得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从B国的分支机构分回国内的利润为21万元,B国税率为30%。(假设三国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一致)则该企业国外所得在国内应补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0
B、50×25%一50×20%=2.5
C、50×25%+21×25%=17.75
D、50×25%+21÷(1—30%)×25%=20

答案B

解析 (1)在A国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应缴税额=50×25%=12.5(万元),在A国已缴税额=50×20%=10(万元),须补缴税额=12.5—10=2.5(万元);(2)B国税率高于我国,在B国取得的所得,无须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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