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武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武某的妻子潘小莲与奸夫西大庆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 1.潘小莲供认:因同西大庆通奸,为达到与西某结婚的目的,曾与西某多次谋划杀武某,那天武某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武某熟睡之际,西大庆用铁锤猛击武某的头部,

admin2023-02-02  35

问题 农民武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武某的妻子潘小莲与奸夫西大庆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
1.潘小莲供认:因同西大庆通奸,为达到与西某结婚的目的,曾与西某多次谋划杀武某,那天武某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武某熟睡之际,西大庆用铁锤猛击武某的头部,将武某打死。
2.西大庆的交代与潘小莲的供认基本上一致。
3.武某的父母说,武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不知是怎么死的,听潘小莲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潘西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武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西大庆报复,所以不敢声张。
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西大庆交出的铁锤形状完全吻合。
问:以上哪些证据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

选项

答案1.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比如物证、书证的原件,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亲眼所见、亲身感受、亲自所为所做的陈述,视听资料的母带、原盘等等。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当然,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理论分类中对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分类,证据1、证据2、证据4和证据5是原始证据,证据3是传来证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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