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节选) Ⅷ.417:婆罗门可以确信不疑地享有首陀罗(奴隶)的财产,因为他没有任何财产,其主人可以占有他的财产。 Ⅲ.13:首陀罗之妻规定为首陀罗妇女,吠舍则首陀罗和自己的种姓,刹帝利则前两者和自己的[种姓],婆罗门则前[三]者

admin2016-07-26  61

问题                                  《摩奴法典》(节选)
    Ⅷ.417:婆罗门可以确信不疑地享有首陀罗(奴隶)的财产,因为他没有任何财产,其主人可以占有他的财产。
    Ⅲ.13:首陀罗之妻规定为首陀罗妇女,吠舍则首陀罗和自己的种姓,刹帝利则前两者和自己的[种姓],婆罗门则前[三]者和自己的[种姓]。
    Ⅰ.31:他(梵天)为了世界的繁荣,用自己的口、双手、双腿与双脚相应地创造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与首陀罗。
    Ⅰ.88:这样,他给婆罗门规定了教授与学习吠陀,为自己和为他人祭祀,以及布施与接受[施舍物]。
    Ⅰ.89:他给刹帝利规定了保护人民,施与施舍物,祭祀,学习吠陀以及节制现世享乐。
    Ⅰ.90:吠舍则牧畜,施舍,祭祀,学习吠陀,商业以及高利贷业,农业。
    Ⅰ.91:但是主宰给首陀罗指定了唯一的职务——温顺地为这些[再生的]种姓服务。
                                                                   (崔连仲译)
           ——录自《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30~232页。
    请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有关知识,分析古代印度的等级制度及其特征。

选项

答案印度的等级制度称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产生于雅利安人侵入次大陆之初,到晚期吠陀时代最后形成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各等级地位不同,职业划分严格。婆罗门属于第一等级,主要是僧侣贵族,充任祭司,主管宗教祭祀,享有极大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王公贵族掌握军事、行政大权;第三等级是吠舍,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没有任何特权;首陀罗属于第四等级,以前三个种姓服务,是非再生族,地位低贱。 特征:各种姓间界限森严,职业世袭,不能通婚,不得同食。首陀罗与前三种姓之间界限尤其严格,没有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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