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8-02-01
48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转移财产权的合同、第六节中的合同解除的条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由乙公司包销10套房屋,但甲公司仍然是包销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因此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有权处分,是基于自己合法所有权的有权处分。A选项错误。而甲公司在已有包销合同的情况下,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毫无疑问是对包销合同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正确。C、D选项则考查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由于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致使丙不具备购房资格,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买卖合同。丙请求解除合同后,甲应返本付息。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V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类型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法定解除合同权利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甲、乙系夫妻关系,二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则不知情的甲的债权人丙()。
下列权利在行使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保证人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将自行车存放于某小区到小区外办事,让小区住户乙将车存放于小区走廊处,并将车钥匙给乙,乙接受钥匙并存车于走廊。虽小区不让停放自行车,但也不过问。该合同的性质属于()。
齐某为某瓷器厂的业务员,因故于2003年5月被辞退。次年4月,齐某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瓷器厂于年底前向佳兴公司供应瓷器1000件,价款为10万元。佳兴公司同时向齐某支付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甲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乙,二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在该建设用地上合法建造房屋1套。后乙因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欲实现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Word中,在“页面设置”对话框中可以自己定义打印纸张的大小。()
某轴心受压砌体房屋内墙,γ0=1.0,采用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扩展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C10,100mm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25(ft=1.27N/mm2),基底标高为—1.800m,基础及其上土体的加权平均重度为20kN/m3。场地土层分布如图14
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可分为( )。
()不属于权证按其内在价值划分的种类。
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在制定时应涵盖的要点不包括()
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意义有()。
下图中各城市的大气最大降温高度(距地面高度),是连续三年中最强的15次冷空气影响的统计平均值。读图回答问题。据上图反映的变化趋势,对下列各地最大降温高度的推断,正确的是()。
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
Youshouldspendabout40minutesonthistask.Writeaboutthefollowingtopic:Nowadays,moreandmorepeopledecidetohavec
A.abundantB.casuallyC.concernsD.epidemicE.exaggerationF.excessiveG.figureH.intensity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