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论述民法中的共同共有。[中山大学2016年研]
论述民法中的共同共有。[中山大学2016年研]
admin
2022-09-19
48
问题
论述民法中的共同共有。[中山大学2016年研]
选项
答案
(1)共同共有是指数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而形成某一共同关系,基于该共同关系共同享有所有权。 (2)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①共同共有产生在共同关系的基础上,以共同关系的存续为前提。共同关系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或合同约定产生。共有的产生需要共同关系这一前提。 ②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共同共有情况下共有份额不确定,除非共有关系消灭导致共有财产分割情况时,才可能对共有份额进行明确。 ③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有物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在合伙关系中,可以依规定或约定使得合伙人按照一定比例享有表决权和分配利润。 (3)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财产的全部而不局限于某一部分。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义务。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权可以集中于某个或者某些共有人,则该共有人可以管理共有财产。 ①对共有财产的处分、重大修缮以及变更性质或用途的,原则上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共同共有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的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③共同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中,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但是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④共同共有的消灭主要原因在于共同关系的终止,也可因共有物灭失、转让给他人等其他原因而消灭。 (4)共同共有的类型: ①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共同劳动收入,以及各自因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取得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②家庭共有财产。即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每个家庭成员对于家庭共有财产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应当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 ③共同继承的财产。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对其享有继承权的遗产。遗产继承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遗嘱确定各自的份额。 ④合伙财产。合伙财产通过合伙关系产生,其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该财产状态有利于明确合伙关系和合伙主体,保护债权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U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构成
关于非法拘禁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简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行为方式。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014年5月10日上午,甲(5岁)与其父母到某动物园游玩。当甲和家人行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甲穿过笼舍外设置的防护栏,给猴子喂食食物,结果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经司法鉴定:甲右手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甲的父母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5月10日上午,甲(5岁)与其父母到某动物园游玩。当甲和家人行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甲穿过笼舍外设置的防护栏,给猴子喂食食物,结果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经司法鉴定:甲右手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甲的父母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万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
田某和罗某为夫妻,共同居住在工厂职工宿舍。某日,田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同事张某正在从妻子罗某身上下来并在提裤子,罗某大喊:“他强奸了我,别让他跑了。”田某遂与张某发生争吵、扭打,田某打不过张某,便上厨房拿起菜刀砍中张某头、颈、上肢等部位,致张某当场死亡。田某
随机试题
劳动力市场
《金匮要略》将黄疸病以()分类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具有()的职责。
Thelargestearthquake(magnitude里氏9.5)ofthe20thcenturyhappenedonMay22,1960.offthecoastofSouthCentralChile.
陡峭:山峰
下列哪一事件与其他事件不在同一世纪?()
“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体现的德育原则是()。
一次演出中,有10名演员,其中8名会唱歌,5名会跳舞,要求排出一个2人唱歌、2人跳舞的节目,则有()种选派方法。
在软件维护中,为了加强、改善系统的功能和性能,以满足用户新的要求的维护称为_____________。
AftersomanyyearsofstudyingEnglish,youmaystillgetconfusedlikeyoufirstcomeherejustbecauseoftheslangthestu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