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admin2019-04-18  29

问题 简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选项

答案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证书上载明的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者的区别在于:(1)标的物的种类不同。质权的标的一般为动产或权利;而抵押权的标的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质权的设立以转移质物的占有为条件;而抵押权的设立并不以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为条件。(3)公示方法不同。抵押权设定要进行抵押物登记制度;质押中,由于移交质物本身已经具有了公示的功能,所以一般不必进行专门的登记,但以股票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4)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在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担保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在质押担保中,由于是以交付质物、转移占有权为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所以不可能重复设置质权。(5)收取孳息上有所不同。在抵押中,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6)担保范围不同。质权人因保管质物所需的费用和因质物隐有瑕疵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应列入担保范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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