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下列哪些情形可导致申请不获批准?( )

admin2014-06-10  16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下列哪些情形可导致申请不获批准?(    )   

选项 A、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占股本总额的20%   
C、公司4年前曾因为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被警告   
D、公司2年前曾因偷税漏税被处罚金 100万元

答案A,B,D

解析 《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选项中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 3000万元的最低限额,所以A选项当选(提示:《公司法》修订前规定股本总额不少于 5000万元,《证券法》修订后降低了限额),C选项中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发生在 4年前,而不是最近3年有虚假记载,所以C选项不当选。B选项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只占股份总额的20%,不符合25%的最低比例,所以B选项正确。D选项中公司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金,说明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足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发生在2年前,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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